(1)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
(2)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請於訂房後2日內匯訂金(房價的50%),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
訂房,並且不另行通知。
(3)匯款後請務必傳真匯款收據,傳真電話:【08-8883267】或來電告知,電話:【0931-816878】,或至
【留言給我】 留下您的匯款帳號末五碼。
(4)我們於收到訂金後,將為您保留房間,餘款到付。
※銀行代碼:700
※銀行帳號:0071430-0548881
※匯款銀行:恆春郵局
※匯款戶名:康玉珠
※匯款後請務必傳真匯款收據,傳真電話:【08-8883267】或來電告知,電話:【0931-816878】。

本房間內各式各樣設備需您的愛惜請惜福房內物品房間內若有設備損害,將收賠償費用。如下
※冷氣機遙控器1000元。
※電視遙控器1000元。
※吹風機500元。
※入住時需外加押金1000元,於退房時確認無任何損壞違規後無息歸還。
※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民宿不負保管責任若。
※需要續住房請於前一天告知服務人員。
※房間內一律禁止吸菸,吸菸者請至陽台或室外(發現於房內吸煙,立刻要求退房,房價不予退還)。
※嚴禁房內賭博、飲酒鬧事、吸毒、轟趴。
※如有需要服務請洽服務人員。
※本店附早餐或自理。


【延期與退費說明】
非寒、暑假、連續假日、農曆年、春納期間取消訂單(退房)規定:
1.於住宿7日內取消或延期訂房,扣除訂金100%。
2.於住宿8日~14日取消或延期訂房,扣除訂金50%。
2.於住宿15日~21日取消或延期訂房,扣除訂金30%。
3.於住宿前22日取消或延期訂房,全額退費。
4.若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遇天然災害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等,
可接受訂房延期或取消。

寒、暑假、連續假日、農曆年、春納期間取消訂單(退房)規定:
1.於住宿14日內取消或延期訂房,扣除訂金100%。
2.於住宿15日~21日取消或延期訂房,扣除訂金50%。
2.於住宿22日~28日取消或延期訂房,扣除訂金30%。
3.於住宿前29日取消或延期訂房,全額退費。
4.若發生不可抗力之因素,如遇天然災害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等,
可接受訂房延期或取消。


【進退房時間】
※時間:下午03:00以後。※退房時間:每日早上11:00 時以前。
(若無法於下午5點前抵達,請事先告知,未主動連絡者房間將不予保留,不便之處,請見諒。

※請尊重其他住客,晚上10點後上下樓、關房門請小聲。室內也請勿大聲喧嘩,敬請合作。
※貴重物品請自行隨身攜帶保管,若有遺失恕不負責。
※如需服務請於晚上9:30前告知服務人員,不便之處,請見諒。
※通常民宿幾人房就是住多少人,為了維護住宿品質,恕不提供加床服務。
※為了維護住宿品質,且顧及其他房客權益,恕不招待攜帶寵物。
聯絡電話:088883268;0931816878;傳真電話:088883267。

訂房專線:0931816878.E-mail:[email protected]
連絡人:尤先生 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恆公路9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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